租用契約條款
第一條:本公司所提供的服務,得視本公司營運、網際網路軟體及硬體運作的狀況,決
定是否持續維持這項服務。承租人瞭解並深知網際網路的開放性及不安全性將
願意承擔購買及使用本服務。本公司有權於下列情況發生時暫停或中斷提供服
務,承租人不得因此而要求任何補償或賠償:
一、 非預期之突發性系統設備發生故障。
二、 因需要而對系統設備進行保養及施工時。
三、 系統遭第三人以非法行為入侵和破壞時。
四、 本公司客戶網站運作影響主機系統穩定時。
五、 因電信機線障礙、阻斷以致發生錯誤、遲滯、中斷或不能傳遞而造成損
害時,其所生之損害。
六、 因颱風、地震、海嘯、洪水、停電、戰爭、海底電纜斷裂等天災不可抗
力因素造成線路中斷或毀損。
第二條:本公司基於網際網路的公開性,僅接受符合中華民國法律約束之網頁內容的網
站與網頁空間的使用,並且保留任何存檔於本公司伺服主機上的網頁內容,以
及透過本公司伺服主機所連結到主機以外網頁連結的修改與刪除之權利,包括
承租人上載或以任何媒體形式委託本公司設定之網頁內容與連結。凡網頁內容
經本公司判定不適當或是不合法時,本公司有權立即暫停或是終止承租人的服
務。如果承租人因違反此項規定而被停用本服務或是取消帳號時,承租人均不
得向本公司申請退費或賠償。如承租人違反此項規定而造成本公司的任何損失
,本公司保留法律追訴權。
第三條:因本公司之因素導致承租人服務連續 24 小時以上無法正常連線使用時,本公
司將自動延長承租人停機時間之租約日期。本公司因例行性需求進行主機維護
時,應提前以email方式或於本公司網站上(http://www.ait.net.tw)告知承
租人,若因非預期之突發性系統設備發生故障則不另行通知承租人。
第四條:承租人租用本業務,為保障自身權益,承租人須視自身需求為網頁、資料等資
訊進行備份或投保相關保險,以填補或減輕可能遭受之損害。承租人提出減少
租用硬碟空間或更換主機 ( 平台 ) 之異動申請時,由於本公司需將原存放
於硬碟空間之資料刪除,故承租人應自行將該資料資訊等製作備份,如承租人
未自行備份,因此所生之損害,承租人不得因此而要求本公司任何補償或賠償
。
第五條:為了安全起見,承租人應務必定期自行做好網站資料、資料庫、電子郵件、留
言版等任何程式資料備份的工作,以免本公司主機故障再回復時,承租人網站
資料已無備份可再上載的問題。如承租人未自行備份,因此所生之損害,承租
人不得因此而要求本公司任何補償或賠償。
第六條:本公司不接受承租人有下列內容或行為之網頁,或是連結至下列內容或行為之
網頁:
(1)色情、鼓吹犯罪、專營軟體下載、違反著作權法(例如MP3、ram下載)
、盜版軟體(大補帖)、未經收信者要求發送廣告信函、自行架設聊天
室、提供第三者架設免費留言板或論壇、其他經本公司判定是濫用主機
資源的網頁。
(2)惡意毀謗他人、違反善良風俗、觸犯國家法律。
凡有上述內容網頁的網站,一經發現將不予通知承租人網站聯絡人,立即暫停
承租人網站的所有服務,承租人所預繳的費用亦不得辦理退費。承租人不得要
求本公司折換現金或任何補償。
第七條:由於本公司所提供虛擬主機的流量限制,主要是希望主機上的使用者均可保持
良好傳輸品質,故承租人不得使用或蓄意使用會嚴重佔用系統資源(如CPU、
記憶體…等)的程式。當承租人所執行的程式大量耗用本公司伺服器之處理器
及記憶體等系統共用資源或頻寬時,為保障其他用戶的權利,本公司將以
email或電話告知承租人,並有權將該程式或網站強制暫時關閉,至承租人完
全改善為止。承租人違反此條列規定者,在本公司通知的24小時內,若承租人
不願意改善此情況,則有權自行終止承租人之服務,而所導致之任何後果及可
能之損失概由承租人自行承擔,承租人不得因此而要求本公司任何補償或賠償
。若因承租人提供之檔案或程式產生不良影響而導致任何損失或費用,如病毒
、程式的bug、違法或侵害他人著作權等,本公司有權做適當之緊急處理,使
免於受損。
第八條:為保持系統各項功能正常運作及保障所有網站代管用戶的權利,承租人應遵守
下列各項規定:
一、本公司只提供承租人郵件伺服器之帳號使用,不提供代發電子郵件或大量
發送其他電子信息,而所有發送與接受之行為由承租人自行決定。當承租
人發送任何未經收件人同意之電子郵件或大量發送其他電子信息,如廣告
郵件、新聞群組信息等,所有信件之發送以不影響或為害系統伺服器之運
作為原則,而在網際網路上以任何方式發送大量未經收件人同意之電子郵
件或電子信息之內容引起之爭議或糾紛,承租人必須負起所有相關之法律
責任,且本公司有權做適當之緊急處理。
二、當承租人所執行的 CGI / ASP / PHP 或其他語言程式,以致於大量耗用
本公司伺服主機之處理器和記憶體等系統共用資源或頻寬時,為保障其他
用戶的權利,本公司有權將該程式或網站強制關閉。
承租人應如有違反上述規定,本公司會先以email或電話通知,並要求承租人
緊急進行改善之處置。承租人應使用本公司服務,不得妨礙他人使用或影響本
公司系統之正常運作,如有違反,經本公司通知後 24 小時內未改善或已造成
本公司系統或他人使用之障礙者,本公司得逕行暫停承租人應使用或終止其租
用,且承租人不得要求任何終止租用之費用。
第九條:承租人應使用由本公司所提供之各種服務功能與程式,其智慧財產權均歸屬於
本公司擁有,用戶僅得自行於本服務之範圍內使用,如有複製、更改或供他人
使用等侵害情形,本公司除得逕行終止租用外,並得請求損害賠償。
第十條:承租人若有使用獨立網址,請承租人務必自行注意網址到期日,若承租人的主
機與網址到期時,不論承租人與本公司續約與否,若承租人要繼續使用該網址
而未能於即時付款續約致使網址過期失效或遭他人註冊,所衍生之法律責任暨
損失概由承租人自行負擔。
第十一條:本公司基於業務或廣告行銷需求得使用承租人所登錄之公司名稱及網址,編
印建置本公司用戶資料備檔。承租人在本公司所留下的資料均受到個人電腦資
料保護法的保護,除司法單位依法定程序提出調查需求之外,本公司不得向任
何第三者洩露或是販賣承租人的相關資料。
第十二條:本公司用戶於私有網路系統架構變動或聯絡住址、電話等相關聯絡資料變更
時,應主動通知本公司,以維護用戶使用權益。若因承租人未主動告之本公司
變更相關聯絡資料致使所衍生之法律責任暨損失概由承租人自行負擔。承租人
不得因此而要求本公司任何補償或賠償。
第十三條:本公司用戶應履行服務合約或本約定條款,按申請使用之網際網路服務費率
與本公司通知之金額、期限給付相關費用;如逾期未繳或拒絕繳納時,本公司
有權經email通知後逕行中止承租人於本公司所有服務。若因此條款被本公司
中止之所有服務所衍生之法律責任暨損失概由承租人自行負擔,承租人不得因
此而要求本公司任何補償或賠償。
第十四條:本公司所擬定的條約為虛擬空間租用之特別業務,當承租人的使用過程中,
讓本公司伺服器流量過大以至於造成系統負擔過重時,本公司會採取與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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